常見問題

在理事會任職

社區教育理事會成員的工作是什麼?

社區教育理事會成員有下列的職責:

  • 促進實現與學生的教學相關的教育標準和目標
  • 參與培訓和進修課程
  • 核准由學監呈遞的學校劃區界線
  • 準備和發表學區報告卡,報告卡包括學區的學業和財政表現的方法。
  • 審核學區的教育課程並評估這些課程在學生成績上所取得的效果
  • 與學監和公衆至少每一個月舉行會議,以討論學區中學校當前的狀況
  • 聯絡各學校的學校領導小組(SLT),並予以協助
  • 完成年度財務公示(Annual Financial Disclosure)表
  • 對學監的挑選事宜提出顧問意見
  • 向教育總監和全市委員會提出學區所關注的問題
  • 向學監呈交評估學監年度報告
  • 與教育總監、副總監或根據法律要求的總監指派人舉行公聽會

全市理事會成員的工作是什麼?

全市教育理事會成員有下列的職責:

  • 就有關理事會所代表的學生社區的教育或教學政策提供諮詢和建議
    • 全市高中理事會 - 高中的學生
    • 全市英語學習生理事會 - 修讀雙語或英語為第二語言課程的學生
    • 全市特殊教育理事會 - 殘障學生
    • 第75學區理事會 - 入讀第75學區學校的學生
  • 發佈本市學區為理事會所代表的學生群體提供有關服務的有效性的年度報告
  • 每個月至少舉行一次公衆會議,讓公衆在會議上討論理事會所代表的學生面對的有關問題。

作爲一名理事會理事,我要付出多少時間?

  • 理事會應該出席與學監和公衆一起召開的每月會議。另外,我們也強烈建議各成員參與學校參觀活動和各種公衆論壇,這些活動能使成員們更好地了解紐約市公立學校學生所面對的各項問題。

缺席理事會會議是否會有懲罰?

  • 是。無故缺席超過三次的理事成員正式空出其職位。

理事會成員有薪水嗎?

  • 沒有,理事會成員是義務為理事會服務的。不過,某些開銷可能可以報銷。.

新一屆理事會成員的任期從何時開始?

  • 理事會成員的新任期將從2013年7月1日正式開始。

理事會成員應任職多久?

  • 理事會成員的任期是兩年。

理事會成員為履行其職責是否會得到培訓?

  • 是的,理事會成員必須在任期的頭三個月接受培訓。培訓旨在使成員了解其權力、職能和職責,並解釋其他負責公立教育的管轄機構的權力範圍。另外,培訓課程還幫助理事會成員熟悉教育局的組織結構及獲取資訊和資源的方法。理事會成員還必須參加進修課程,這些課程可使他們了解影響著公立學校管理的最新問題。這些訓練和進修課程將由家庭及社區參與處(Division of Family and Community Engagement,簡稱FACE)負責。